项目介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实施《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文件的精神。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推动青少年的美育工作,以“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养、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水平”为宗旨,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人才为目的,开拓青少年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引导青少年向“高素质、多技能”发展,推动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是国家民委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联合国家教育、文化等多家行政主管部门,面向青少年以文化素质、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三位一体”为核心的美育综合素质测评项目。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为等级测评管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组织、推广、实施美育素质等级测评工作。本项目形成以专家论证委员会、专家编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及考官团队、教师团队、培训团队、测评团队、在线服务团队。集项目论证→编写→出版→发行教材→培训→等级测评→审核→发证及书面考试与现场考核为特点的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体系,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的监督,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获得由等级测评单位颁发《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证书》外,达到五级以上的学生可申请“中华少儿优秀人才数据库”纳入挡案管理及入库证书。作为教育第三方渗入的美育综合素质测评为学校提供重要的“学生综合素质”数据平台,在参加中考、高考艺术特长生考试时《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证书》将作为“综合素质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项目名称
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
主办单位
国家民委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
全国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
教育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工作委员会
国家青少年艺术人才网
全国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
项目时间
2016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十三五期间),历时五年。
目的及意义
为国家积蓄综合素质人才,注重美育综合测评等级理念,逐渐从“应式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发掘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整体水平,对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水平和促进我国综合素质教育事业的发展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事业有着极其重要意义。
试点城市
全国各省市
测评对象
4至22岁少儿及青少年均可参加
级别设置
1-3级
4-6级
7-9级
10级
等级测评科目
1、声乐类
2、器乐类
3、舞蹈类
4、表演类(语言)
5、书法美术
测评程序与形式
问答、书面考核与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1、报考1级—3级学生的艺术素质以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2、报考4级以上学生的艺术素质以书面形式考核。
3、问答、书面考核全国统一命题,考核标准及题库由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提供。
测评标准
1、专业技能100分满
①可选择同时参加紫荆花才艺新星比赛
②可单独选择参加美育测评
③90分为及格
2、文化素质100分满
60分为及格
3、艺术素质100分满
在专业技能考核中评审
60分及格
以上三个项目的总分平均分为美育综合素质等级合格成绩分。(文化素质60分+艺术素质60分+专业技能90分=210分÷3项=70分为合格) 评审结果为“通过”、“不通过”。通过者可获得相对应的等级测评证书,不通过者不予发放。
教材及曲目
美育综合等级测评教材使用为《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全国通用教材》或文化部批准的18家《社会艺术水平等级测评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目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报名须知
1、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报名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蓝底)。
2、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等级测评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3、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古筝除外)。报考声乐者,使用伴奏光碟钢琴伴奏。
证书的颁发
1、经测评合格的考生,(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国家青少年优秀人才数据库同签章)颁发《综合素质等级证书》。
2、测评等级达到五级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加入《中华少儿优秀人才数据库》,经审核批准后正式录入,有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中华少儿优秀人才数据库颁发《入库证书》。
3、证书查询:凡参加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的学生,可登陆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查询测评成绩和证书及入库证书。